绵阳市水利局

绵阳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信息来源:绵阳市水利局   【字体:

绵阳市水利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绵阳市水利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水利局网站(https://slj.my.gov.cn/mysslj/c105744/zfxxgk_xxgkzn.shtml)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3号,联系电话:0816-28625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绵阳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涉水政务问题,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围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一是通过“绵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2条,政务动态信息116条,公开目录信息93条。二是通过“绵阳水利”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务信息448条,其中转发国省重要信息145条,全市水利工作动态121条,其他各类信息182条。三是公开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市民申请受理及时、办理规范,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审核标准,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规范。二是提高政府信息更新效率,制定应公开公文目录,目录内公文办理时同步启动公开流程,实现签发即公开,全年受理行政许可57件,办结57件,作出行政处罚2起,全部第一时间同步公开到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本年度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联合制发1件(《绵阳市水价管理办法》),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修订《绵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引导市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快速便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优化精简网站栏目,根据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合并精简网站栏目5个,提高用户使用便捷程度。三是规范门户网站运营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维护、错敏信息纠正、失效链接整改等工作;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保证重要信息在不同平台同步同源。

(五)监督保障

一是依托市政府构建的统一网站平台,配合第三方网络安全服务单位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局门户网站运行安全。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经常性传达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推动我局政务不断向深发展。全年我局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无应公开而未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公开速度,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绵阳市水利局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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