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利局
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要求和省委推进县域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提升农村供水企业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治水思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提升农村供水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健全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企业化、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县域统管的县占有农村供水任务的9个县的比例达到60%以上,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7年底,全市实现县域统管的县比例达到80%以上,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8%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提供坚实支撑,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是到2025年底,全市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工程全部纳入县域统管范围,并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到2027年底,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
三、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模式及县域统管重点工作
(一)县域统管模式。坚持因地制宜、不追求整齐划一,不搞“一刀切”,综合考虑我市各县(市、区)自然地理、人口分布、工程布局、政府财力等因素。县域统管模式为:涪城区依托平台公司、城乡供水企业等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推行县域统管。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梓潼县、三台县、盐亭县依托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所成立的平台公司、城乡供水企业等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推行县域或区域统管。平武县、北川县,人口居住分散、供水规模化程度较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立供水总站、股份制合作、“公司+协会”、“公司+村级管水员”等方式,实现县域统管。
(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优选专业化供水企业或专管机构作为县域统管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统管”工作机制,县级水利部门对本辖区的农村供水统管工作负监管责任,对县域统管主体以及城市水厂管网延伸覆盖农村地区供水进行行业监管。县域统管主体对县域统管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运行管理和维护,提供合格的饮用水产品和优质的供水服务,并接受水行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农户自建自管的小型和分散供水工程,也纳入统管范围,提供技术指导或运行维护服务。
(三)完善定价收费机制。在现有定价收费机制基础上,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分类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及由同一主体统一运营的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实行“同城同价、同网同价”;规模以下小型供水工程,根据工程实际运行维护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略有结余、有偿供水”的原则确定水价,并充分考虑当地农户承受能力。加快集中供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有条件的推广安装智能水表,推进用水计量收费、便捷缴费,提高水费收缴率,引导节约用水。对由村集体管理的单村供水工程,可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户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确定水价和收费方式,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供水价格不能反映运行成本的,应依法依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四)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在已完成集中供水规范化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和能力,按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的要求,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县域统管主体要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职责,建设内控制度,规范供水管理流程,配置专业化队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数字孪生供水,提升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工程良性运行、企业健康发展和群众真正受益有机统一。
(五)健全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县、乡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县级水利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和协调管理,整合县域统管企业或机构人员、技术和装备优势,组建平急两用的专业化、常备化应急抢险队伍,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2025年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梓潼县、三台县、盐亭县健全县域统管机制体制,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3%以上。平武县、北川县建立县域统管机制体制,构建县域统管架构,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工程全部纳入县域统管范围,并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
(二)2026年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梓潼县、三台县、盐亭县优化县域统管机制体制,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平武县、北川县建立县域统管机制体制,构建县域统管架构,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30%实现标准化管理。
(三)2027年全市实现县域统管的县比例达到80%以上,服务农村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8%以上。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水利部门把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作为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地落实。注重统筹协调,与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真正把县域统管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立足农村供水实际,完善县域统管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好财政、金融、生产用电、建设用地、税收、水资源费等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合力,引导推进县域统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支持县域统管企业或机构开展多种经营,提升综合发展能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级水利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对水量水质、水费收缴、管网维护、群众投诉等进行量化考核,并与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安排挂钩,要强化信用评价,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履职不到位、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水质不达标的,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统管主体资格。市水利局对县域统管工作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年考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县域统管工作推进情况。
(四)严格开展评价。严格按照水利厅评价标准对县域统管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杜绝在评价工作中当“老好人”、打“人情分”,用好评价成果,强化示范作用,总结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带动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再上台阶。对未通过达标评价的县(市、区),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市水利局将县域统管作为相关激励表扬、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