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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水利局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14  作者:水利局管理员   来源:绵阳市水利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二、制定依据

参照《四川省水利厅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检查规则(2023年本)》和《四川省水利厅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2023年本)》,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了《绵阳市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检查规则(2023年本)》和《绵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2023年本)》(即绵阳市水利局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

三、主要内容

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推行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其中分类行政检查事项6行政处罚事项一共189项,其中不予处罚情形28种,减轻处罚情形34种,从轻处罚情形154种,从重处罚情形15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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