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行政裁量权,推动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参照《四川省水利厅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检查规则(2023年本)》和《四川省水利厅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2023年本)》,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了《绵阳市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检查规则(2023年本)》和《绵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2023年本)》(即绵阳市水利局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