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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河流市级河湖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  作者:水利局管理员   来源:绵阳市水利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1〕15号),因部分市领导工作变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对部分河流市级河湖长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通口河市级河长

河长: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胡进耀  副市长

其他河流市级河长保持不变。

绵阳市总河长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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