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堤防水闸运行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及有关单位报送了辖区(管理范围)江河堤防、水闸防汛和安全运行相关责任人即地方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主管单位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人,简称“四个责任人”(见附件),现予公告。
如因人员岗位调整,由继任人员履行有关责任人职责。
附件:绵阳市江河堤防防汛和安全运行责任人名单(公告)
绵阳市江河水闸防汛和安全运行责任人名单 (公告)
绵阳市水利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