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打捞洪水过后城区河道滞留漂浮物工作需要,市河湖中心采购水面漂浮物清运服务(仅运输和处理)。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洪水后河道滞留漂浮物清运(仅运输和处理)
项目内容:使用勾臂车,配6立方勾臂垃圾箱,运输自河道内打捞的漂浮物至合规的处理地点,运输费和垃圾处理费由供应商负责。至2025年年底合同自动终止。
项目限价:450元/车(含税费)。
二、采购方式和评定办法
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在符合采购详细需求的基础上,以单价报价最低的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合同期间从未提供清运服务的,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需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商务要求
1.中标方应在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按次支付
五、响应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询价函)。
3.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4.装订成册,密封。
以上内容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天9:00-17:00(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506室(现场获取)。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鲜章。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508室。
六、联系人
采购人: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506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16-2860866
监督电话:市水利局机关纪委0816-2290632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0816-2848113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