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问题整改,12月2日,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局组织召开水土保持工作集体约谈会,对存在相关问题的13家生产建设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各被约谈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结合“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变”“未验先投”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会议同时通报了各被约谈单位存在的水土保持违法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生产建设单位须切实提升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系统做好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监理、监测及设施自主验收等各项工作,杜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被动局面,做到举一反三,防控风险;二要聚焦问题,限期整改。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明确措施、倒排工期,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三要高度重视,严守底线。水土保持事关生态安全大局。对因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项目,将同步启动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实行“一案双查”,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