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刘金山带领由省法院、司法厅、水利厅组成的省河湖安全综合执法第一督导组到绵阳督导检查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光,副局长李果陪同检查。
督导组先后到涪城区涪江右岸青义镇九华府,江油市龙凤镇云龙村涪江左岸以及沉水水库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就水土保持、非法采砂、问题线索排查、案件办理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在绵检查期间,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检查了绵阳市县两级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整体推进情况,问题线索台账建立、问题清理整治情况,违法案件台账建立、案件查处情况以及“六个一批”工作措施开展情况和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同时督导组结合检查情况就绵阳市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提出意见的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水政支队,区县有关同志参加了督导检查。
今年6月份以来,绵阳市按照省级五部门关于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水利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五个部门结合我市河湖安全保护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绵阳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聚焦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五大领域”开展线索排查,加大了五部门沟通协作和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有效地形成了工作合力,扎实有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共同维护绵阳市河湖管理秩序,保持良好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截至目前,绵阳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共约谈28起,行政处罚案件25起,办理涉河湖领域公益诉讼27件,曝光11起,信用监管8起,移交司法机关1起,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