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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公开选取2024年度项目招标、采购全过程及项目招标结束后的复核咨询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8  作者:水利局管理员   来源:绵阳市水利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取一家咨询服务公司为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河湖中心)提供所有项目招标、采购方面等专业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选单位磋商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限价

项目限价:最高控制价为46000元/年。

二、采购项目简介

(一)对市河湖中心所有项目招标、采购全过程及项目招标结束后的复核(项目复核个数不超过50个,超出部分总费用控制在最高控制价10%以内)等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二)对市河湖中心人员专业技能培训2次/年,每半年培训1次。

(三)服务期限:1年(2024年5月~2025年5月)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采购招标代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密封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不得虚假提供;如有虚假提供,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4月29日09:00至2024年5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513室进行报名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和磋商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性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磋商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502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6-2862115

监督电话:市水利局机关纪委:0816-2862329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0816-2848113

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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