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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坚持四水四定 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发布日期:2024-03-21  作者:水利局管理员   来源:绵阳市水利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水利局长谈节水】

涪城:坚持四水四定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绵阳市涪城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雪邦

涪城古称涪县,因治地近涪水而得名,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是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市的主城区和核心区,是绵阳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中心及重要交通枢纽。区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干流为涪江、安昌河,多年资源平均总量约为4.37亿m3,人均水资源量约407m3近年来,涪城区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与水资源问题相结合,抓好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节水产业,为推动涪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水资源支撑。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节水制度。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涪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二是落实三条红线控制制度及双控目标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确保取用水总量不超过绵阳市下达的红线指标。到2023年,涪城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目标值6.54%,实际下降39.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目标值17.04%,实际下降76.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0.568,实际达到0.5798,均超额完成目标。三是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及节水“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同时要求工业节水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水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居民住宅、学校、公共机构等安装节水型器具,新建办公、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100%。

二、积极建设节水工程,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实2023年涪城区金石支渠整治项目。该项目为都江堰“十四五”续建配套工程,项目整治渠道8.5千米,受益农田灌溉面积2.8万亩,工程建成后,渠道过水行洪流量可达1.93m³/s,同比可降低30%输水损失,同时恢复灌区灌溉面积5000余亩,大幅提升了区域水资源利用率。二是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通过此项目,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源不可靠、水压偏低、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等问题,补齐农村供水短板弱项,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截至2023年,自来水通水建制村比例为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38。三是市政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坚持供水、排水、污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及时对城乡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输配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9%,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三、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

为巩固2022年已创建的全国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成果,涪城区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2023年,全区(无高耗水行业)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1个,区级节水型企业4个、市级节水型学校5个、区级节水型公共机构19个、区级节水型小区10个,涪城区实验中学申报省级“水效领跑者”称号。目前,涪城区共计创建国家级节水型高校1个,省级节水型企业1个、市级节水型企业1个、市级节水型学校7个;创建区级节水型企业6个,区级公共机构46个,区级节水型小区40个,区级节水型学校10个。通过节水载体建设的示范带动,进一步提升全区水资源利用水平,助力涪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节水意识

一是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学习《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内向外辐射,当好宣教水资源相关知识的传播人。二是供水企业与市民联动。协调绵阳市水务集团,每年组织部分市民群众深入供水企业,了解水源、制水工艺及污水处理过程等。使群众更深刻地体会到水的来之不易,促进节约用水。三是营造浓厚节水氛围。深入开展节水进党校、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等活动,精心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教育宣传,积极开展县委书记、水利局长谈节水,组织节水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民节水护水意识不断增强。

涪城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节水没有终点。下一步,涪城区将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抓好节水目标约束、节水政策制度推动充分利用各类节水载体、平台,积极探索宣教新方式,不断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持续培育全社会节水意识和观念,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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