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年度学法开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日期:2020-01-13  作者:水利局管理员   来源:水利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110日下午,市水利局召开2020年第一次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参加学习的有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银登春同志主持,《条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大为同志领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制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黄大为同志讲解了《条例》出台背景、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结合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提出了市水利局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银登春同志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宣传发动。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学好用好《条例》,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关工作,促进工作融会贯通,推动依法治水再上新台阶;二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水利实际,向社会、向企业宣传《条例》,营造人人宣传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范围。三要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切实做好不符合《条例》的现行规定的清理工作;四要强化使命担当,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强弱项,水利行业强监管优服务”总基调,对标《条例》规定,抓住优化营商环境全省评价契机,检视问题加强整改,制定下一步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着力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政务公开透明,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激发水利领域市场活力,推动我市增强发展动力。

通过学习动员,局机关干部职工更加深刻认识了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对履行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和思路。(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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